发布:2010/1/21 阅读:2121
2010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安防电子产品展区
暨2010青岛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及消防、智能产品展览会
邀 请 函
地 点:青岛国际会展中心
时 间:2010年7月8日----11日
[电博会组办机构]
主 办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山东省人民政府
承 办:中国电子商会
青岛市人民政府
[安防展组办机构]
主办单位:青岛市综治办
青岛市公安局
承办单位: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
青岛市消防协会
青岛市建设智能化协会
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
支持单位:青岛市建设委员会
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
青岛国信发展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青岛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
青岛是我国第一批实行对外开放,东部沿海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城市之一,山东省经济支柱城市。随着近年来多项大型国际性活动在青岛举行,使青岛的国际知名度日益提升,经济实力迅猛增强。同时也为青岛引进了先进的城建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,逐步形成国际化、现代化、智能化的城市风格,从而更加增强了青岛对省内及周边省份城市的经济辐射力,使青岛成为众多商家开拓华东市场的首选基地。
2009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山东考察时,明确提出“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”的重大部署。青岛作为这一部署的重点城市,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。围绕青岛市先前制定的“环湾保护,拥湾发展”的发展战略,青岛市确定了“一带、五区、多支撑点”的发展规划,配合这一规划将进行大量重点项目的投资及社区改造建设,其中青岛市地铁一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(总投资约为292亿元)、青岛市胶州湾口海底隧道工程(总投资约为32亿元)、青岛市西部五大片区旧城改造项目(总投资约为35亿元),另外还有多个港口、旅游度假区、石油化工基地、国际知名星级酒店等项目也正在开工建设或筹划中。如此众多的项目建设也带动了青岛对各种安防器材、设备和技术的大量需求,同时也对青岛市的公共安全建设提出了更高、更新的要求,并促使其在不同时期进行不断调整、改进,以适应发展的要求,这无疑为广大安防及相关企业在青岛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。
青岛安防展已成功举办九届,2010年将是第十届,是山东省内最早创办的安防行业专业展会。几年来,在青岛市综治办及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广大参展商积极参与、配合,使青岛安防展规模不断扩大、参展产品高新技术所占比例逐年提高,已成为全国同类展会中规模大、宣传面广、行业评价高、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展会之一。在与由国家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“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”联合举办以来,更使展会规模、展品档次、参展商质量等方面有了显著提高,得到了各参展企业和参会观众的积极肯定,并使所有参展企业拓宽了市场、开拓了思路,取得了丰硕的成果。2010年7月我们将继续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“2010青岛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及消防、智能产品展览会”。本届展会以“创和谐、保平安、促发展”为主题,努力为各参展企业提供一个推广产品、开拓市场、寻找商机、广泛接触客户、了解行业发展的最佳平台。
青岛正以发达的经济实力、良好的投资环境、明显的区位优势,欢迎您的到来!同时组委会将总结以往办展经验,继续以精心策划、周密组织、广泛宣传、热情服务的务实作风,结合“中国电博会”强大的宣传及招商优势,切实为广大参展企业展示形象、打造品牌、推广产品、宣传技术并同时取得预期的参展效果开展热情周到的工作。
参展范围:
1、视频监控防范系统;
2、社区安全防范系统;
3、安全报警器材;
4、门禁、出入口控制系统;
5、楼宇自动化及智能小区系统;
6、生物识别技术;
7、无线射频识别产品和技术;
8、防爆安全检查器材;
9、反恐装备;
10、警用装备及特种车辆;
11、警用通信与信息技术应用设备;
12、智能交通产品和交通安全设施;
13、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;
14、巡更管理系统;
15、防盗锁、门、柜;
16、人体安全防护装备;
17、防伪技术与产品;
18、计算机安全防护产品;
19、其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。
注:凡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参展,更不能在展会中销售,违者责任自负。
宣传推广:
1、 通过主流专业刊物、网站及大众媒体全面宣传、推广本展会;
2、 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展会信息;
3、 联合各专业协会、专业媒体通过邮寄、E-mail、传真等形式向客商直接发送邀请;
4、 通过“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”宣传平台进行同期宣传推广;
5、 参加国内各主要同类展会,直接面对专业客商宣传、推广;
6、 组织专题研讨会、学术交流会,推广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案,加强业内人士交流;
7、 直接派发参观券及邀请函至有关人士及用户,邀请高层次决策人士到会参观;
8、 精心编印《展览会会刊》,赠送各行业协会及专业用户,并送达全国各地相关展览会活动中,扩大和提高参展商的知名度。
专业观众邀请:
★ 国家机关及要害部门,公安、消防、边防、司法、部队、交通、公路、海关等单位相关人员;
★ 全国第一批、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,全国“3111”工程试点城市公安机关主管领导;
★ 金融机构、邮政电信、电力水利、文(博)物馆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艺术馆、体育场(馆)、宾馆饭店、商场超市、娱乐场所、大型仓库、医院、学校、机场、港口、车站、大中型企业、房地产开发商、物业管理公司、大厦、写字楼、高档住宅区及业主、保安公司、泊车管理服务公司等;
★ 建筑设计院(公司)、规划设计院、相关科研机构;
★ 代理商、工程商、系统集成商、生产商。
参展办法:
贵单位欲报名参展,请按要求填写参展回函,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:
青岛市公共安全防范协会
电 话:0532-66570818
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
地 址:青岛市龙羊峡路10号秋实公寓1403
电 话: 0532-82883803、82871167、82867869
传 真: 0532-82871167
Http://www.qdzzhj.com
E-mail:qingdaozhongzhan@163.com
联系人:
展台安排原则:先付款、先确定、先安排
组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和汇款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,报名十天内款未到帐,展位将不予保留,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组办单位联系。除非参展申请不获组办单位接纳,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。
展位价格及收费标准:
1、 室内标准展位(3m*3m):6000.00元/个
*每标准展位包括:三面展板、一块楣板、一张洽谈桌、两把椅子、照明、一个220V电源插座
2、 室内光地:600.00元/㎡
室外光地:500.00元/㎡
注:光地仅指占地面积,无任何展位设施,如需添置,费用自理。最低起租面积为54平方米。(特装管理费、展馆电费由参展企业自行负担)
*请将展位费汇入:(同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组办单位)
户 名: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
帐 号:030601040004722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香港西路支行
大会组委会在收到展商展位费后,将向参展单位寄送《参展手册》通知展会有关事项及会务安排。